盈和办案手记
【开庭经验】起诉离婚后,如何处理好第一次开庭审理

很多当事人都是第一次前往法院面对离婚诉讼,紧张是难免的。尤其是在第一次开庭之前做好充分准备,然后在法庭上沉着应对当然是必要的。下面就起诉离婚后如何处理好第一次的开庭审理做个简单介绍,希望能对即将走上法庭的您有所帮助。

  1、在开庭前,您首先见到的人除了对方外,往往就是书记员了。书记员是为法官审理离婚案件做辅助工作的人。所以首先会由书记员核对原、被告及代理人的身份,包括查看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律师证件等。核对无误会将结果汇报给法官,告知其可以开庭。如果在核对过程中发现问题严重到足以影响诉讼程序是否正确时,书记员也会提醒法官,并由法官决定本次庭审是否进行。另外,您可能还会发现书记员在核对的过程中还在不停地敲击电脑录入内容。这其中最主要的是对庭审笔录模板进行补充,将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及一些惯常的庭审内容提前记入笔录的相应位置,以减轻庭审过程中的笔录工作量。

  2、法官告知当事人法庭纪律、庭审中的注意事项及是否申请法庭组成人员回避后,敲法槌并宣布正式开庭。如果双方都聘请了离婚律师作为代理人,则直接敲槌宣布开庭,将法庭纪律、注意事项予以省略以节约时间。

  3、庭审过程都是由法官主导进入某一具体程序后先原告再被告的顺序进行的。

  4、由原告宣读起诉书的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有针对性地对事实进行补充并就是否同意离婚、子女抚养及离婚财产等发表答辩意见。

  5、法官询问基本案情。基本内容包括双方何时通过何种方式相识?何时登记结婚?婚后感情状况与矛盾有哪些?子女出生、姓名、性别、至今的抚养情况及如果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的意见如何?有无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需要本次诉讼处理?

  6、原、被告轮流出示证据并进行质证。

  7、法官总结出双方的争议焦点后,原、被告轮流发表意见,进行辩论。

  8、法官视庭审情况决定是否由双方发表最后陈述或者安排下次开庭前双方需准备的材料,然后宣布休庭。

  9、双方当事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建议大家在法庭上应该有针对性地、以抽象简练的语言回答法官的问题。除非法官特意询问,切记避免像有些法律外行们把结婚若干年来双方发生的每一个矛盾均事无巨细地描述一遍,期间穿插着自己的态度及对对方的指责,甚至还要引申到另外一个问题再给法官讲个故事。如果您这么干,不仅容易被对方抓住漏洞,而且法官十有八九也会不耐烦地制止您的发言的。

  而如果是法官就某些具体案情提出问题时,您就要小心作答了,至少您弄明白法官的用意,然后抱着能抽象简练绝不拖沓的态度进行回答。这些不仅是必要的诉讼技巧,还可以节省诉讼时间,给法官和书记员留下个好印象。

程旭敏律师提醒:

离婚案与其他案件有较大差别,当事人庭上陈述是影响案件走向较为重要的部分,在法庭上,律师往往不能代替当事人向法院做事实的陈述,即使律师想要陈述,法官也会打断。我们在办案中就常常遇见对方当事人洋洋洒洒、滔滔不绝的陈述,以至于对方律师想要打断已经来不及。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许多同行没有深刻认识到离婚案的特殊性,认为离婚事实过于琐碎,不大喜欢与当事人做太多的沟通,而只把离婚案当做一般案件对待,任由当事人陈述。而事实上,正因为离婚当事人容易受情感左右的特殊性,他们更需要有人帮其理顺思路,提示风险,律师也应当这样去做。我们代理的所有离婚案中,就特别增加了这样一个服务环节,即庭前心理和技术辅导,通过我们的庭前辅导,绝大部分当事人在法庭上都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对一些比较重要的风险点,也都可以妥善地回答法官提问,在情绪的控制上,也非常到位,应该说取得了良好的代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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